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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实施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时间:2023-08-28 15: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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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来源:上饶日报 记者蔡霞

8月25日,记者从《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修改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据悉,《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广泛宣传,举办了市、县、乡党政干部和规划管理人员《条例》培训班、“农村工匠”建房专题培训,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微博等新旧媒体线上线下互动和进村入户宣讲、免费发放建房图集、编写顺口溜、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依法依规建房深入人心;精心规划,从源头管控,出台了《上饶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将耕地保有量任务纳入规划约束性指标,科学确定农民建房规模和数量,合理安排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建房体量和建设规模;强化保障,创新管理,对农村建房用地应保尽保,建立了“五到场一公示”制度,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在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政策的基础上,坚持“应登尽登、应发尽发”,让农村建房变得合理、规范、有序。

此次《条例》修改工作坚持大稳定、小改动的原则,保持了原《条例》六章四十一条的总体架构,同时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与机构改革、宅基地改革精神不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了原《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关于职责分工的内容,第十六条关于农民建房申请流程的内容,第三十一条农民建房活动监督检查和执法的部分内容,以及《条例》中涉及的政府组成部门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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