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支流,是十年禁渔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家园生态环境,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但万万没想到,有人竟然用电瓶机在禁捕水域打鱼!
案例一
(资料图片)
近日,汉寿县公安局辰阳派出所联合湖州派出所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有人用电瓶机在沅江流域汉寿段非法捕鱼,办案民警立即循线展开侦查蹲守。当日凌晨6时许,办案民警在汉寿县坡头镇沅江码头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富(男,46岁,汉寿县坡头镇人),现场缴获电捕鱼设备一套。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根据犯罪嫌疑人周某富卖鱼的活动轨迹巡线追踪,将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邱某刚(男,59岁,汉寿县坡头镇人)抓获归案,成功斩断了一条从捕捞到销售的非法利益链。
缴获的工具。
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富和邱某刚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据查,自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富在沅江流域汉寿县坡头镇段至辰阳街道接港段,利用电瓶机非法捕鱼10余次,共计捕捞渔获物1100余斤,并将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销至邱某刚经营的鱼店,非法获利10470元。
犯罪嫌疑人指认。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富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邱某刚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近日,汉寿县公安局朱家铺派出所联合湖州派出所在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湖水域抓获一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嫌疑人龚某成(男,26岁,汉寿县蒋家嘴镇人),该人使用背包式电瓶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所得渔获物20余斤。
缴获的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成为一饱口福,明知沅江流域系禁捕区,依然心存侥幸非法捕鱼。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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